2016年11月,博科供应链顺利通过了AEO高级企业认证,获得“国际贸易最高等级信用通行证”。博科供应链高度重视此次的AEO认证,早在2016年3月便成立了AEO高级认证工作小组,定期召开会议落实AEO制度内容、加强AEO制度的宣传及普及、检查实际执行情况。
根据海关发布的数据显示:截止今年10月底,我国海关注册企业总数661200家,AEO企业共计40,364家,其中高级认证企业3,306家,约占全国海关注册企业总数的0.5%。与此同时,虽然一般认证企业与高级认证企业均属于AEO企业,单就目前与我国AEO互认安排的新加坡、韩国、香港、中欧共4个国家或地区而言,互认范围还仅限于高级认证企业。可见AEO高级认证难度之大。而博科供应链顺利通过了AEO高级认证,强有力地证明了博科供应链一直走在前列。
什么是AEO认证?
AEO为英文“Authorized Economic Operator”的缩写,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制度是世界海关组织(WCO)为实现《全球贸易安全与便利标准框架》所倡导的一项制度,通过各国海关对企业进行认证,授予“Authorized Economic Operation经认证的经营者”(即AEO)资格,再通过各国海关开展互认合作,实现企业在全球海关的信用管理,享受全球海关提供的优惠待遇。通过AEO认证的企业可以在中国海关享受通关便利,也可享受互认国家或地区的通关优惠,为企业外贸带来便捷,提升国际竞争力。
我国自2008年开始实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将WCO倡导的AEO制度转化为国内立法;2014年12月1日,我国海关制订实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认证企业为中国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包括高级认证企业与一般认证企业两类,适用我国与其他国家(地区)海关赋予的通关便利措施。
为什么要进行AEO认证?
AEO互认的实施效果亦显而易见:据统计,内港实施AEO互认后,共有约1500家内地AEO企业的20余万票货物在香港受惠,查验率仅为0.94%,为普通货物查验率1/5左右;中韩AEO互认实施后,中国的AEO企业出口到韩国的货物,在韩国海关通关速度普遍提高30%以上。而中欧AEO互认实施的初步估算预计通关平均查验率将降低约70%,而通关速度则将提高50%以上,有效降低企业港口、保险、物流等贸易成本。
一方面,我国海关给予AEO企业多种通关便利措施,对AEO企业货物优先对待、加速处理、快速放行;指定海关联络员解决AEO企业通关问题;AEO企业货物非常时期优先处理;减少了进出口企业的通关时间以及通关成本,提高其通关效率,为企业赢得了更多商机和发展机遇。
另一方面,通过国家间AEO互认,AEO企业在互认国家可享受对方国家海关给予本国认证企业同等的通关便利
企业信用状况认证周期
海关对企业信用状况的认定结果实施动态调整:高级认证企业每3年重新认证一次;一般认证企业不定期重新认证。
■认证企业未通过重新认证适用一般信用企业管理的,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成为认证企业。
■高级认证企业未通过重新认证但符合一般认证企业标准的,适用一般认证企业管理。
■适用失信企业管理满1年,且未再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规定情形的,海关应当将其调整为一般信用企业管理。
与我国AEO互认的国家或地区
到9月1日,我国已与新加坡、韩国、中国香港、欧盟28个成员国等共30多个国家或地区签署了AEO互认协议,未来我国将与更多的沿线国家签订AEO认证互认协议;
通过国际间AEO认证企业的认定,可以消除不同国家海关关员的重复现场查验、增加国际商业的透明度,通过相似的安全监管平台和信息、情报的交换共享加速国际贸易的流动。
博科供应链AEO高级企业认证的顺利通过,相信博科将为您提供高效、更实惠的通关服务,给您节省更多的进出口企业的通关时间及通关成本。欢迎您选择博科供应链!